宁钢焦化厂酚氰水池废气处理改造项目
技术服务招标文件
宁钢焦化厂酚氰水池废气处理改造项目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宁钢焦化厂酚氰水池废气处理改造项目技术服务 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宁钢焦化厂酚氰水池废气处理改造项目》
2.2建设单位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
2.4招标范围
协助招标方对《宁钢焦化厂酚氰水池废气处理改造项目》中的用于收集处理酚氰水池废气的系统进行技术交流,技术谈判,初步设计的编制,装置、系统设计指导,施工指导,调试指导等。
2.5招标限价
本项目设招标上限价28万元(含6%增值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经营范围与采购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制造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同价款及支付
4.1 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价20%,采购人于合同生效后30日内一次拨付。
4.2 进度款支付详见下表:
合同价款支付条件、支付比例、累计止付额度见表。
序号 |
内容 |
设备费 |
1 |
设计完成 |
付到合同额的50%(含税) |
2 |
安装调试完成 |
付到合同额的80%(含税) |
3 |
功能考核合格及工程结算(包括奖惩处罚金额)、资料提交完成 |
付到结算价的100%(含税) |
|
合计 |
100% |
4.3 本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最长6个月)或电汇。采购方在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支付上述款项(不包括预付款)。
4.4 提交业主归档资料由供货方负责完成,同时服从采购方的统一管理。
4.5 所供设备的功能考核与业主方对采购方的要求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6 月 18 日上午9 时 30 分,以收到标书时间为准,请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地点为 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崇光路8幢旁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王女士,13666683539。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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