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浙江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杭钢车检新检测大厅装饰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办公隔断、铝合金窗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
《杭钢车检新检测大厅装饰工程》。
2.2 建设单位
浙江杭钢机动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3 建设地点
浙江杭钢机动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厂区内
2.4 采购范围:
1)供货范围:办公玻璃隔断规格铝材采用40X70mm厚度为2.0mm,玻璃采用12厚钢化玻璃;铝合金床采用推拉窗,断桥隔热,55系列型材厚度1.4,玻璃5+9+5钢化玻璃,数量见附件。
2.5供货日期
2023年5月30日前发货到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 经营范围与采购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的授权经销商;
3.3 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4.1 预付款:无预付款。
4.2 进度款支付详见下表:
合同价款支付条件、支付比例、累计止付额度见表。
序号 |
内容 |
设备费 |
1 |
材料到货验收合格 |
付到合同额的100%(含税) |
|
合计 |
100% |
4.3 本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承兑汇票或银行电汇。采购方在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支付上述款项。
4.4 提交业主归档资料由供货方负责完成,同时服从采购方的统一管理。
4.5 所供设备的功能考核与业主方对采购方的要求一致。
4.6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双方约定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交工验收之日算起,质保期为1年。
5、采购结果确定原则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4万元,采用合理最低价采购比价方法。
投标人报价若高于采购人最高限价,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次采购。
6、采购文件的领取
6.1 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7日。
6.2 地点:杭州市半山路178-3号2楼211办公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4月 30日10时,以收到标书时间为准,请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178-3号2楼,黄工,0571-87241404。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023年4月25日